1、海安经开区管委会对应收账款的偿付义务;
2、江苏腾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的经营收入。
账户名称: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
银行账号:216170100100169428
认购费率:0.00
1、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债务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中泰信托出具《债权债务确认函》,同时中泰信托将与腾海投资、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方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并对受让的应收账款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做转让登记;
3、江苏腾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补足义务,若债务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未在该合同约定的支付日向中泰信托足额支付其应付款项的,则腾海投资需就债务人在该支付日应付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资金补足。
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腾海投资因投资代建标准厂房工程建设项目自开工至2014年12月31日形成的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计人民币12,136.73万元的应收账款。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 成立于 1988 年。 7 家上海本地注册信托公司之一, 2014 年总资产
为 37.92 亿元人民币, 中泰信托自成立以来, 始终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
各项业务持续、 良性发展, 盈利水平一直保持在同业前列。 根据经审计的
会计报表, 截止 2014 年 12 月, 公司以及下属控股企业受托客户资产规模
总计超过 1600 亿。 在固有业务管理方面, 大成基金作为公司核心资产,
近年来稳居全国前十大基金公司行列。 2013 年年度内中泰信托为投资人实
现收益 64.94 亿元。 目前公司所管理的信托计划全部如期兑付, 长期以来
为投资者提供了平均 10%左右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