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作为合伙企业LP,获取合伙企业分配收益。信托计划结束时,LP退伙,实现信托计划的退出.
宁夏财政厅和宁夏国资委支持与监管。国有独资企业。受宁夏国资委监管。宁夏各银行信用担保和监管。宁夏自治区政府大力支持。宁夏政府参加了本信托计划各方面协议签约仪式,并要求各方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确保信托资金绝对安全。资金监管。监管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资金监管协议》所约定的特定用途。
信托计划的受托人,作为LP合伙人与GP合伙人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前身为1987年1月成立的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4年1月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迁址北京并获得重新登记。2007年7月公司更名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2008年7月公司注册资本家增加至10亿元。公司成立以来始终秉承“以人为本,诚信经营,创新进取,专业稳健”的经营方针,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形象。公司围绕信托服务、资产管理、财富管理、投资银行四大业务范畴立足北京,面向全国,凭着优秀的研究分析、投资管理和客户服务队伍,加上现代化的金融基建系统,积极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和投融资产品。